马村司法所、马村派出所联合,成功化解一起因喝酒伤人引发的纠纷,维护了社会稳定,促进了社会和谐,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2024年10月某日晚,卢某和几个朋友在马村区某饭店喝酒,巧遇小学同学袁某和他妻子及几个朋友也在该饭店喝酒,就邀袁某同桌喝酒,遭到拒绝。饭局快结束的时候,卢某端着酒杯去给袁某敬酒,遭到袁某妻子阻拦。卢某便对袁某妻子出言不逊,袁某妻子恼怒之下端起酒杯向卢某泼去,卢某也将酒杯里的酒泼向袁某妻子,这一举动更加激起袁某妻子的愤怒,随即拿起酒瓶砸向卢某头部,造成卢某头部受伤,两颗牙齿受损,双方因赔偿难以达成一致发生纠纷。
马村司法所受理后,调解员详细听取双方陈述,查清事实真相,耐心说服、疏导。首先稳定当事人情绪,从友情出发,劝解双方息事宁人;其次及时向当事人宣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179条规定“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
卢某说他住院4天,医疗费已经花了4000多元,还需要再住一段时间,预计医疗费需要15000元,医生说两颗牙齿修复需要6000元,再加上误工费、护理费、营养费等,提出3万元赔偿要求。袁某及妻子则说10000元也拿不出来,因为袁某没有固定工作,前段时间送快递,现在也不干了,尚未找到合适工作,还有一个孩子上学,只愿意赔偿5000元。
5000元和30000元差距太大,当面协商很难谈成,调解员采取单独沟通,分别劝说的办法进行调解。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反复协商,在调解员一番劝说下,当事人接受了调解员的建议,双方达成一致意见。袁某妻子一次性赔偿卢某医疗费、护理费、营养费等共计16000元,双方握手言和,重归于好。一起因喝酒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圆满化解。
编辑:马秋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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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泉州讨债公司介绍喝酒惹纠纷 调解平事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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